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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纽约签租约?七个危险信号,以及房东推不翻的规则

March 13, 202612 min read

在纽约签租约?七个危险信号,以及房东推不翻的规则

先说好消息:纽约给租客的保护是实实在在的

自 2019 年起,纽约拥有全美最强的住宅租客保护法之一。其中有几项,无论租约怎么写、您签了什么,都不能被放弃

问题在于,大多数租客并不知道这些规则,所以租约与法律相冲突时也不会察觉——等到真的出事,已经变成在争论,而不是在预防了。

以下是需要留意的地方。

一、押金超过一个月租金

规则:押金或预付款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(General Obligations Law § 7-108;租金稳定房适用 § 7-107)。房东不能同时要第一个月租金、最后一个月租金再加一个月押金。任何放弃此项的约定均无效。该上限不适用于租金管制房(rent-controlled)。

危险信号:租约或经纪人要求“第一个月 + 最后一个月 + 一个月押金”。房东合法可以收取的是“第一个月租金 + 一个月押金”,合计两个月。要求三个月,就比法律允许的多了一个月。

二、完全没有提到您的验房权

规则:签约后、入住前,房东必须主动提供机会,让您与房东一同验房,并以双方签署的书面“房屋状况说明”记录既有损坏。该说明可作为证据使用,因此房东日后要就说明中已载明的损坏向您扣款,会非常困难。搬出之前,房东也必须书面告知您有权要求验房——验房时间应安排在租期结束前一到两周之间,并至少提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(GOL § 7-108(1-a)(c)–(d))。

为什么重要:这是防止押金纠纷最便宜的一道保险。无论如何,也请自己拍照留证。

三、滞纳金超过法定上限

规则:房租逾期五天之前不得收取滞纳金;金额不得超过 50 美元或月租的 5%,以较低者为准(Real Property Law § 238-a)。若月租 2,500 美元,5% 是 125 美元——所以您的上限是 50 美元

申请费同样有上限:房东只能收取背景调查与信用调查费用,且以实际成本或 20 美元中较低者为限;如果您提供过去 30 天内完成的调查报告,房东必须完全免收。租期开始时收取的其他“处理费”“行政费”“申请费”,一概被禁止。

危险信号:租约里写着 150 美元滞纳金、75 美元“手续费”或 100 美元“申请费”。这些条款都无法强制执行;而任何试图放弃上述上限的租约条款,本身即属无效。

四、押金退还的措辞含糊不清

规则:您搬离后 14 天内,房东必须提供一份逐项列明扣款理由的清单,并退还余额。若房东超过 14 天,即丧失保留押金任何部分的权利(GOL § 7-108(1-a)(e))。扣款是否合理,由房东负举证责任;若属故意违反,房东可能面临最高两倍押金的惩罚性赔偿。

危险信号:“押金将于合理期间内退还”,或“房东可保留押金用于清洁与行政费用”这类措辞。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(wear and tear)不得扣款。

五、把重大维修责任推给您的条款

规则:纽约每一份住宅租约都内含宜居性保证(warranty of habitability),任何放弃或削减该保证的租约条款,都因违反公共政策而无效(RPL § 235-b)。暖气、热水、可正常使用的管道,以及安全、可居住的房屋,都是房东的义务。

危险信号:“所有维修与维护由租客负责”,或“租客按现状(as-is)接受房屋,并放弃与房屋状况有关的一切主张”。把暖气系统或管道维修推给您的条款无法执行——但请预期,您需要花些精力去证明这一点。

六、涨租或不续租,却没有通知期保护

规则:房东若要将房租上调 5% 或以上,或不打算与您续租,必须提前发出书面通知(RPL § 226-c):

●居住不足一年(且无一年以上租约):提前 30 天

●居住一至两年:提前 60 天

●居住超过两年:提前 90 天

如果房东未能及时通知,您的租赁关系将按现有条件继续有效,直到法定通知期届满——不论租约怎么写

另外值得知道:纽约州的正当理由驱逐法(Good Cause Eviction)2024 年 4 月 20 日生效,并在纽约市自动适用(RPL 第 6-A 编)。对于受保护的租客,房东通常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理由才能驱逐或拒绝续租;而涨幅超过“10% 或 5% 加 CPI 中较低者”的涨租,被推定为不合理。但请注意存在多项重要豁免(RPL § 214)——小房东、房东自住且不超过 10 个单元的房屋、合作公寓(co-op)与产权公寓(condo)、房屋使用许可证(certificate of occupancy)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签发的建筑(自签发起 30 年内豁免),以及租金高于特定门槛(HUD 公允市场租金的 245%)的单元。您的租约必须写明您是否受该法保护。

两点提醒。“小房东”的单元数门槛因地区而异——纽约市是 10 个单元,但若干选择加入的市镇采用的数字低得多。而高租金门槛每年重新公布,因此当年度的具体数额必须查核,不能想当然。此外,该法预定于 2034 年 6 月 15 日失效。

七、房东的经纪人依法不能向您收取的经纪费(纽约市)

规则:根据纽约市 FARE 法案(2024 年第 119 号地方法),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,代表房东的经纪人——包括发布该房源广告的经纪人——不得向您收取经纪费。租客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,都必须在房源广告中清楚披露;签约前您有权取得一份签署的逐项费用清单。租客可以自行提起诉讼。

房地产业界曾对该法提出挑战。挑战在联邦地区法院败诉,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维持原判。FARE 法案自 2025 年 6 月起持续有效。

危险信号:带您看房的经纪人(该房源本来就是他为房东发布的)向您索取 12%–15% 的经纪费。您当然仍可以自己聘请并支付自己的经纪人——但那是您的选择,不能被当作租到房子的条件。

还有两点:律师费与驱逐

如果租约写明房东可以向您追偿律师费,纽约法律给您一项对等的权利,让您也可以追偿自己的律师费(RPL § 234)——这项权利不可放弃,而且房东不得凭缺席判决(default judgment)取得律师费。

另外,纽约任何房东都不得为了逼您搬走而换锁、拆门、把您锁在门外或断水断电。只有法院签发的执行令,由法警(marshal)、警长(sheriff)或治安官(constable)执行,才能把您赶出去——而且执行人员必须至少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,并在工作日的日出至日落之间执行。故意非法驱逐属于 A 级轻罪(class A misdemeanor),每次违法可处 1,000 至 10,000 美元民事罚款,并可能让房东面临三倍赔偿(RPAPL §§ 749、768、853)。

如果您住在租金稳定房()

纽约市租金指导委员会(Rent Guidelines Board)按续租合约的起始日期分别规定允许涨幅,请先确认适用哪一号命令:

●续租合约起始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:一年期 3%,两年期 4.5%(第 57 号公寓与阁楼令)。

●续租合约起始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:一年期与两年期均为 0%(第 58 号令,2026 年 6 月 25 日通过)。

以上仅为“指导涨幅”。另经批准的调整——例如重大资本改良(MCI)或单户公寓改良(IAI)——是可以合法叠加的。如果续租报价超过适用的指导涨幅,而又没有经批准的此类调整,就值得请人查一查了。

有租约要签?让懂这些规则的人先看一遍。

Zhou Law, P.C. 提供固定收费住宅租约审查,$299 起——包含律师书面意见与带批注的租约,通常在 2–3 个工作日内完成。不按小时计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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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拉盛与曼哈顿中城均设办公室,提供中英文服务。

本文为纽约州法律的一般性介绍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。您的租约与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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